吴江盛泽三友涂层厂诉厦门德运实业有限公司、苏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 保全过错、过错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及损失认定
案由: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民终字第2742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福来

洪巧君

曾连平

郑武雄(实习)

曾连平

郑武雄(实习)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以下三个争议焦点: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过错如何认定;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3、诉前保全行为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过错如何认定。在侵权责任法上,过错是指行为人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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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2012)集民初字第376号
二审判决书: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民终字第2742号
2、案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吴江盛泽三友涂层厂。
法定代表人:周国龙,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福来、洪巧君,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厦门德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曾连平、郑武雄(实习),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苏某。
委托代理人:曾连平、郑武雄(实习),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钟乾华
二审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承茂;审判员:庄伟平;代理审判员:张南日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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