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陈某2故意伤害案 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共同犯罪
案由:
故意伤害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刑三终字第209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陈某2、陈某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问题不存在争议,但对陈某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陈某2、陈某均应对死亡的重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虽然陈某单独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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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梅中法刑初字第2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刑三终字第209号
2、案由:故意伤害
3、当事人:被告人(上诉人)陈某、陈某2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庆新,审判员:柯彬、范宜佳
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钟卓健,审判员:黄玉琼,代理审判员:张梁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4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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