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太平庄经济合作社诉北京嘉仁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征地补偿费纠纷案 征地补偿费
案由:
经济补偿金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民终字第100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10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梅 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两个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二是依什么标准确定补偿款的数额。
第一个问题,两个合同的效力认定。在本案中,太平庄合作社与嘉仁公司前身万众房地产公司1997年12月签订的合建“太平家园”住宅小区项目协...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5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民终字第1001号。
2.案由:支付征地补偿费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太平庄经济合作社,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太平庄村。
法定代表人:张某,社长。
诉讼代理人:王洋北京市华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徐长林北京市华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嘉仁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文化北街7号。
法定代表人:吴某,经理。
诉讼代理人:吴建如北京市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陈辉北京市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牛旭云;审判员:刘秋燕冀东。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梅;审判员:阮定华杜莉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6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4年10月2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