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不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案由:
民事信托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27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9月3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一鹏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首次将公益诉讼制度写入法律,然而这并没有使环境公益诉讼之路走上快车道。《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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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行初字第279号判决书。
2.案由:政府信息公开。
3.诉讼双方
原告: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
被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义平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某1,女,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建;人民陪审员:段福奎程保荣
6.审结时间: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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