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诉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案由:
行政处罚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3)海行初字第26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3年12月1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岳湘建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原告要求被告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核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标准的法定职责所引发的行政争议。其争议主要理由是:被告对原告作出工伤认定后应当履行核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标准的法定职责。而被对于被告已作出的工伤认定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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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3)海行初字第269号。
2.案由:不服行政决定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邓某,女,无业,暂住北京市崇文区。
委托代理人:周细红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张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陆某,女,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岳湘建;人民陪审员:韩玉魁刘继泽
6.审结时间:200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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