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诉厦门智裕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续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1)翔民初字第167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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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1)翔民初字第167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林某。
被告:厦门智裕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法能,总经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张春雷
6.审结时间: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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