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故意杀人案 故意杀人罪 被害人谅解 量刑
案由:
故意杀人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刑终字第421号
审理法官:

黄石勇

魏健

郑阿平

法官解说
如何处理民事赔偿与量刑之间的关系,是刑事审判中一个重要而敏感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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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2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闽刑终字第421号。
2、案由故意杀人
3、诉讼双方
原公诉机关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卢某,男,1992年5月4日出生于四川省大竹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四川省大竹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8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批准逮捕,同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谭某1,男,1992年11月3日出生于四川省渠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四川省渠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8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批准逮捕,同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谭某2,系谭某1的父亲,住四川省渠县。
法定代理人陈某,系谭某1的母亲,住四川省渠县。
原审被告人唐某1,绰号"白鬼",男,1993年2月24日出生于贵州省天柱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贵州省天柱县。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8月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批准逮捕,同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唐某2,系唐某1的父亲,住贵州省天柱县。
法定代理人李某,系唐某1的母亲,住贵州省天柱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俞贤忠;代理审判员周秀清;人民陪审员朱彬。
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石勇;审判员魏健郑阿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7月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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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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