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过失致人死亡案 犯罪过失
案由:
过失致人死亡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2)南刑初字第010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建龙

顾大林

法官解说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于行为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对此,必须从认识因素和意志态度两个方面来考察行为人的罪过心理表现形式,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1、在认识因素上,犯罪故意要求"明知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犯罪过失则重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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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2)南刑初字第0101号判决书
2.案由:过失致人死亡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周懿
被告人:苏某。
辩护人:刘建龙、顾大林,均系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沈小峰;审判员:夏燕;人民陪审员:徐仲良
6.审结时间: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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