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任某所有权确认一案 继承、共同共有
案由:
所有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系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东陵区兰天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2013)东陵民二初字第666号
审理法官:

孙静

任玲玲

张旭

代理律师:

戚文腾

法官解说
本案曾以继承纠纷为案由立案并经东陵区人民法院棋盘山法庭审理。该案案情复杂,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机关是否违规发证、当事人涉嫌公章造假、赠与手续与遗嘱相矛盾且真实性无法查实等,各种法律关系杂糅使案情扑朔迷离,审理一度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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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判决书字号:(2013)东陵民二初字第666号
2.案由:所有权确认
3.诉讼双方
原告:王某。
委托代理人:戚文腾,系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任某。
委托代理人:于占彪,系沈阳市东陵区兰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孙静;审判员:任玲玲;人民陪审员:张旭
6.审结时间: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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