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宏利制衣有限公司诉杭州佳裕制衣有限公司加工合同案 含税价的认定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绍中民二终字第19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6月1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魏岩岩 单位: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本案原、被告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三点:(1)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与被告公司代表杨某之间订立的加工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2)原告认可的结算清单中载明的价格究竟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3)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是否需按协议约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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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04)诸民二初字第101号。
二审判决书: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绍中民二终字第196号。
2.案由:加工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诸暨市宏利制衣有限公司,住所地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董事长。
被告(被上诉人):杭州佳裕制衣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镇黄家路6号。
法定代表人:吴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王建华浙江金成太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代理审判员:魏岩岩。
二审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高伯军;审判员:王六一董继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1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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