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某诉北京市德利发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案 隐名出资
案由:
股权质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终字第0911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8月1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段春梅 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隐名出资人情况。隐名出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现象。其股东资格的认定是公司法中比较复杂的问题。目前在涉及公司纠纷案件中,此类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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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05)丰民初字第1978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终字第09118号判决书。
2.案由:股东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祁某,男,1954年1月25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梅园北京市尚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市德利发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利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沈春荣北京市中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上诉人):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农工商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南苑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孙云环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段春梅;人民陪审员:于准鳌杨宝起。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潘峰;审判员:陈贵民;代理审判员:尚源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4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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