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丁某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刘某窝藏案
法官解说
法官: 白波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社会危害性的分析
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标志之一。刑法之所以要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进行规制,是因该行为具有可责性。在证券市场上,影响证券供求关系的因素主要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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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二中刑初字第541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3)高刑终字第275号。
2.案由: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代理检察员吴春妹。
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
诉讼代表人:任某,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人:丁某,男,1965年6月26日出生,汉族,浙江省绍兴市人。2001年4月11日因本案被羁押,同年5月18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柴冠宏庹砺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董某,男,1954年1月5日出生,汉族,上海市人。2001年2月3日因本案被羁押,同年4月19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付文红北京市铎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辩护人:高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庞某,女,197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2001年2月19日因本案被羁押,同年4月19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艾海峰师永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某,男,1957年4月14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嵊县人。2001年2月2日因本案被羁押,同年5月24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李宝堃刘彦龙北京市天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李某,男,1954年4月1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永嘉县人。2001年2月3日因本案被羁押,同年4月19日被逮捕。
一审、二审辩护人:陶雷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边某,男,1971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束鹿县人。2001年2月2日因本案被羁押,同年5月24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铁振铎北京市恒泰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女,1970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2001年4月11日因窝藏被羁押,同年5月18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崔钺廖毅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白波;代理审判员:翟丽佳史磊。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克;代理审判员:王立新曹庆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3年4月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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