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诉香港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委托合同案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沪一中经终字第106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12月1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周继红 单位:
本案系发生于国际托收中的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二审法院审理该案,适用522规则这一国际惯例及我国相关法律,通过阐释国际托收中特殊的法律问题,正确地分清和确认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成功地调解了该案纠纷。这些观点和做法均具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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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调解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0)浦经初字第3831号。
二审调解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沪一中经终字第1066号。
2.案由:委托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许文宝上海市科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审):何兴安上海市科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高路上海市东方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香港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法定代表人:林某,行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刘海涛刘大力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沈惠平;代理审判员:陈昶张风翔。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茂馥;审判员:周继红;代理审判员:蔡茜云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4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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