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诉罗某1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无因管理)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

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金牛区城北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13)金牛民初字第549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3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许小平 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在于:父母代子女偿还债务属于何种法律关系?
无因管理制度源自罗马法,称为Negotiorumgestio(管理他人事务),最早适用于为不在之人(尤其是远征在外的军人)管理事务。其后经历发展,于19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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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13)金牛民初字第549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罗某。
委托代理人:王轶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罗某1。
被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吴宗莲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付廷禄,成都市金牛区城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何奇卿;代理审判员:许小平;人民陪审员:姜绍刚
6.审结时间: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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