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翁某不当得利案 诉讼时效;中断;不当得利;民间借贷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民终字第90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吴一平

黄锋

刘洁君

代理律师:

林联铨

林明轩

郭承恩

郑云森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是:本案中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本案在审理中,对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产生了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转款关系虽发生在2006年,但原告于2009年1月以借贷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可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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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 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清市人民法院(2010)融民初字第1028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民终字第907号民事判决书
2、 案由:不当得利
3、 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刘某。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林联铨,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翁某。
一审委托代理人林明轩,福建正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郭承恩、郑云森,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4、 审级:二审
5、 审批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清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星;审判员郑季胜;人民陪审员游兴荣
二审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一平;代理审判员黄锋、刘洁君
6、 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1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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