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泉州国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虚假广告;行政处罚;欺骗性
案由:
行政处罚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

泉州市工商行政

泉州市工商行政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行终字第102号行政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委托代理人廖逸

法官解说
2012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对克莱斯勒4S店虚报汽车配置予以曝光,曝光的车款即为本案中涉案车款,可见类似的情况在全国各地是较多的,但各地的消费有的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有的是通过向行政机关投诉解决,有的是与销售商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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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裁定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1)丰行初字第28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泉行终字第102号行政裁定书
2、案由:工商行政处罚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泉州国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廖逸、,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柯法胜、陈梅芳,泉州市工商行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审判机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吕南章、审判员林劼、代理审判员黄志强。
二审审判机关: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国民、审判员董丽珠、代理审判员杨钊胜
6、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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