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侵占案 侵占罪;盗窃罪;银行卡所有人;银行卡借用人
案由:
侵占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一审终止审理
文书字号:
(2012)张刑初字第501号
审理法官:

崔洪栋

王平

刘世龙

代理律师:

王春雷

法官解说
本案准确定罪的关键在于正确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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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2012)张刑初字第501号
2、案由:侵占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曹某,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2年3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淄博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春雷,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洪栋;审判员:王平、刘世龙
6、审结时间: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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