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非法出售发票案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发票性质
案由: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936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孙运国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认定?如果不能,那么二者之间的实质区别是什么?
我国现行《刑法》中对于涉发票犯罪实际可归为两大类:一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抵扣税款发票为对象的犯罪;二是以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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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936号。
2、案由: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发票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魏云。
被告人金某,女,1969年10月3日出生于浙江省临海市,汉族,文盲,农民,户籍地为浙江省临海市,住北京市海淀区一亩园X号。因涉嫌犯非法出售发票罪,于2011年4月26日被羁押,同年6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辩护人孙运国,北京市威灵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鹏;人民陪审员:张永慧陈萍芳
6、审结时间: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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