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非法经营案 非法经营罪;推定的明知;主观故意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英宸航信(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铭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刑字第219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在审理过程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被告人主观心态的认定上,即在被告人辩称不知道公司不具备保险销售资格的情况下,且没有直接证据,是否能够通过证据链条,推定行为人具有明知,进而认定其主观故意。
1.明知的内容
在认定故意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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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刑字第2190号判决书。
2.案由:非法经营。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杨岱君。
被告人:胡某,女,32岁,汉族,湖北省人,英宸航信(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于2012年7月9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郑力新北京市大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覃波;人民陪审员:刘长生郑东涛
6.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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