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云光环岛家具有限公司诉王某劳动争议案 劳动关系;租赁经营;所有权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云光环岛家具有限公司

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民终字第1326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宋猛

易晶晶

李亚男

代理律师:

李春和

吴佳

法官解说
本案一二审的争议焦点一致,都集中在是否可以确认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因为本案中双方的诉求都需要建立在解决原被告双方劳动关系能否确认这一问题的基础上,具体体现为证据推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的考察。证据推定主要是对云光环岛家具公...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312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民终字第13267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云光环岛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谭某,北京云光环岛家具有限公司副经理。
被告(上诉人):王某。
一审委托代理人:李春和,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吴佳,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任海滨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猛:代理审判员:易晶晶、李亚男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7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3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