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洪某等人民间借贷案 抵押合同;合同效力;宅基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4)同民初字第141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杨基壬

陈景树

周晓娟

蔡伟超

法官解说
随着农村融资需求的不断增长,涉及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抵押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时有遇到。本案是此类纠纷的一个典型案件。虽然有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融资抵押试点,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抵押,因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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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4)同民初字第1414号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
3.诉讼双方
原告:洪某。
委托代理人:杨基壬、陈景树,福建平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洪某。
被告:郭某。
被告:洪某2。
委托代理人:周晓娟、蔡伟超,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林振泰
6.审结时间: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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