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等诉范某等生命权案 民事 生命权 工伤
案由:
物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淄民三终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郭东辉

李居滨

郭鹏

代理律师:

田立鹏

田立鹏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涉及工伤事故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的认定问题,这也是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所在。这是因为,如果涉案工伤事故能够认定系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则案件存在工伤和一般侵权的竞合,受害职工一方有权主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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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3)临民初字135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淄民三终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生命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卢某,男,1959年9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
原告(被上诉人):于某,女,1957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无业。
原告(被上诉人):杨某,女,1989年2月4日出生,汉族,无业。
三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一、二审):仇玉鹏,男,1978年5月9日出生,汉族,淄博临淄中平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范某,男,1970年1月3日出生,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田立鹏,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范某2,男,1992年9月18日出生,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一审):田立鹏,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凌燕;代理审判员:邓荣伟;人民陪审员:时营营。
二审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郭东辉;审判员:李居滨;代理审判员:郭鹏。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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