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陆某等侵害著作权案
案由: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一中知终字第1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12月13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黎淑兰 单位:
1.这是一起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原告是否享有“山诺电脑绣花打版系统”软件5.0版本的著作权;(2)被告的“德易电脑刺绣设计系统”及“德易飞梭电脑刺绣设计系统”软件是否构成对原告开发的“山诺电脑绣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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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996)浦民初字第5083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9)沪一中知终字第17号。
2.案由: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黄某,女,1968年4月12日出生,汉族。
诉讼代理人(一审):冯某,系原告黄某丈夫。
诉讼代理人(一审):夏吉先上海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二审):林建华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陆某,女,1966年1月10日出生。
被告(上诉人):孙某,系被告陆某丈夫,男,1967年6月6日出生。
共同诉讼代理人(一、二审):叶烨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共同诉讼代理人(一审):严励弘上海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亚丽;代理审判员:孙玉黄磊。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蒋丽珍;代理审判员:黎淑兰刘洪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9年6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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