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诉邹某名誉权纠纷案 (适格原告与网络言论边界的认定)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932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12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陈昶屹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北京大学诉邹某名誉权纠纷案曾在网络上被称为“北大淫棍门事件”,是一起司法公开大背景下国内外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涉网络民事案件。2015年年初,该案入选《人民法院报》公布的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件”,该案舆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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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2088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932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名誉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大学,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校校长。
委托代理人:阴颖晖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陆某,北京大学校长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
被告(上诉人):邹某。
委托代理人:朱征夫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可伟东方昆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昶屹;人民陪审员:王越张永慧。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军;审判员:陈伟;代理审判员:张琦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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