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1与北京全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非备案公章;股权转让;内部约定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全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全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8859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蔚林

刘苑薇

王军华

法官解说
(一)该案的背景材料
该案刘某1曾起诉全营公司和全营公司股权转让前的股东郝某、茅某、徐某、程某、刘某2,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1与全营公司签订的《经济报酬承诺书》,真实有效,双方应按约履行。全营公司提出《经济报酬承诺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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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2)丰民初字第04172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8859号民事判决书。
(二)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被告(上诉人)北京全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营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某,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周某1,女,1980年5月14日出生,北京全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杨某,女,1982年11月2日出生,北京全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原告(被上诉人)刘某1,男,1953年2月13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丰台区村民。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袁艳玲;人民陪审员:曹旭亮卢瑞云。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蔚林;代理审判员:刘苑薇、王军华。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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