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诉李某某、钟某某民间借贷案 保底条款;效力;民间借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潮中法民二终字第8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苏慕成

杨桦

刘建荣

法官解说
本案中,对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的定性,关键在于对保底条款效力的认定。保底条款效力的认定是当前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一个难点。
(一)司法实践中有关保底条款效力的观点。关于保底条款的效力,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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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2012)潮湘法民二初字第791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潮中法民二终字第82号判决书。
2、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陈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李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钟某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谢泽芬;代理审判员:杨钰婷、洪泽娜。
二审法院: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苏慕成;审判员:杨桦;代理审判员:刘建荣。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5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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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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