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美奂工贸有限公司诉欲望都市(厦门)餐饮有限公司等解散公司案 公司解散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厦民终字第228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2月24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戴卫真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公司解散纠纷。在公司法理论上,以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为目的的公司财产清算行为被称为公司解散(Dissolution)。我国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增加了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这一规定为股东维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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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6)思民初字第2095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厦民终字第2288号判决书。
2.案由:解散公司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厦门市美奂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奂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连重祥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陈照贤福建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欲望都市(厦门)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欲望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二审):刘鹭华福建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吴晓文福建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林某,男,1962年2月22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一审):张靖福建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吴晓文福建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刘鹭华福建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戴卫真;代理审判员:林芳王及。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蔡美频;代理审判员:林劲雄纪荣典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10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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