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与陈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瑕疵借条;证明力;借款合同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当事人撤回上诉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厦民终字第26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卜祥伟

陈耀东

马标龙

法官解说
民间借贷事实的审查与认定是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难点问题之一。实践中,基于民间借贷行为手续办理不规范、借贷行为隐秘性强、虚假借贷行为多发等特点,在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扑朔迷离,除了审查借条等直接证据外,还应当根据证据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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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4)同民初字第1545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厦民终字第26号裁定书。
2.案由:民间借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叶某。
委托代理人卜祥伟、陈耀东,福建兴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陈某。
被告(上诉人)王某。
委托代理人马标龙,福建理则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王辛。
二审审判机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承茂、审判员:庄伟平、审判员:陈丽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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