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合同诈骗案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瑞宸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文书字号: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2012)扬广刑初字第25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9月0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徐舒 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这是一起非典型的合同诈骗案件。首先,行为人利用所设立的公司进行诈骗,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存在争议。本案行为人系以单位名义与被害单位签订投融资合同,诈骗所得也是汇到了单位账户上,少部分诈骗所得也用于了结算单位招待费用,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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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2012)扬广刑初字第253号。
2.案由:合同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屈晓冬。
被告人:杨某,男,1964年出生,北京瑞宸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9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舒;人民陪审员:邓晓琳毛艳琴
6.审结时间: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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