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诉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存单案
案由:
合同案例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高经终字第54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2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纹 单位:
1.海关总署据以提起诉讼的依据是中经开公司出具的人民币1000万元存款单,该1000万元人民币存款系恒昌公司于1993年4月10日存入中经开公司,并于1994年5月指令中经开公司将该存款转为海关总署财务司存款。恒昌公司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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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0)一中经初字第659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高经终字第548号。
2.案由:存单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总署)。
法定代表人:钱某,署长。
委托代理人:韩春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经开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于学会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洁芳;代理审判员:张杰;人民陪审员:刘志鹃。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纹;代理审判员:邢立新闫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7月2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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