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案
案由: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3)浦民二(商)初字第185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2月0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徐慧莉 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底,我国已有1900个特许经营体系,特许加盟店近802万个,就业约200万人,覆盖50多个行业。在我国,特许经营这种新型的经营模式近年来正以每年50%至60%的速度发展。由于特许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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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3)浦民二(商)初字第1853号。
2.案由:特许经营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女,1978年7月1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陈某1(系原告陈某之父),男,1948年7月1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叶志林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弘奇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小咪上海市中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郑炜上海市中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任国民;代理审判员:徐慧莉;人民陪审员:瞿燕萍
6.审结时间:200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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