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鑫仁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案由:
行政赔偿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9)海行初字第00329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2月0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侨珊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1.房屋是否灭失的事实认定
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拆迁裁决。市、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受理裁决申请的条件之一为诉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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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9)海行初字第00329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3.诉讼双方
原告:北京瑞鑫仁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康跃红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贺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浩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强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申进;人民陪审员:代婉英王秀华
6.审结时间:201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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