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诉赵某健康权案 重大误解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临界型因果关系
案由:
商事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4)东民初字第1488号
审理法官:

刘辰

王欣

王力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两点:一是已经履行完毕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是否可撤销;二是临界型因果关系下,特殊体质人群损害赔偿的合理数额。
一、何谓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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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14)东民初字第1488号。
2.案由:健康权。
3.诉讼双方:
原告:郑某。
被告:赵学锋。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辰;人民陪审员:王欣王力
6.审结时间: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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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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