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雷某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强制过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天勤致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037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夫妻一方处分夫妻共有房屋而导致的夫妻双方,及夫妻另一方与房屋买受人之间利益冲突的案件。由于夫妻一方的无权处分行为引发了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判断、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出卖他人之物与无...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2)密民初字第4965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0379号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张某,男,1959年12月13日出生,满族,无业。
被告(被上诉人):雷某,女,1979年1月1日出生,汉族,北京天勤致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王某,女,1973年7月14日出生,无业。
被告(上诉人):李某,男,1979年8月27日出生,汉族,无业。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曹志勇;审判员:魏秀芬;人民陪审员:宋少英。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邢军;代理审判员:张清波洪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2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