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发建设联合公司诉刘某1无效承包合同案
案由:
合同案例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2001)海南经终字第6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8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谭永强 单位:
本案涉及无效合同的认定及无效合同的处理两个问题。
1.本案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联营承包开采牙挽干校石灰岩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对于合同的效力,一、二审法院的认定不一致。一审法院认为开发公司与刘某1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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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1)琼中经初字第1号。
二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2001)海南经终字第60号。
2.案由:承包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发建设联合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曹铮王伟强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刘某1,男,汉族,1948年3月3日出生,系个体户,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委托代理人:曾维军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吉雄;审判员:盘文京王明成。
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佳敏;审判员:蔡大武;代理审判员:王经铭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3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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