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冶金建筑公司诉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石油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案 议标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冶建公司八分公司预算科

冶建公司八分公司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新疆分所

西北石油局基本建设办公室

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1)新民终字第2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8月0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杨善明 单位: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建筑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要依法进行招标,以招标方法选择施工单位。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的方法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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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乌中民初字第5号。
二审判决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1)新民终字第26号。
2.案由: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冶建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周某,冶建公司八分公司预算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陈某,冶建公司八分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二审):张国栋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新疆分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中国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石油局(以下简称西北石油局)。
法定代表人:张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杨某,西北石油局基本建设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一审):王乐心新疆百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君;代理审判员:崔戈刘若昱。
二审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邓永清;审判员:汪万智乌日娜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12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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